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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行业各鉴定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0〕169号)要求,结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开展2020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与级别范围

  (一)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

  (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路基路面工: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二、时间安排

  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技能实操考核在理论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

  1.五级(初级)

  在具备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列车司机的指导和监督下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5000km。

  2.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安全驾驶满3年。

  (3)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75000km。

  3.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安全驾驶满8年。

  (3)累计安全驾驶里程不少于175000km。

  (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1.五级(初级)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驾驶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

  2.四级(中级)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即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三级(高级)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4.二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5.一级(高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注:持有A1、A2、A3、B1、B2、C1机动车驾驶证的教练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各级机动车驾驶员。

  (二)路基路面工

  1.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即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

  4.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5.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即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

  以上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中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日期和累计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至8月2日。

  2.报名网址:内蒙古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www.nmjtzyzg.org.cn:8090/kskwbm/index.html)。

  3.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登录内蒙古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登录系统——网上报名——信息维护——上传照片(照片要求:近期1寸白底半身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清晰,格式jpg,大小在15-45KB之间)——网上缴费——打印《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成初审确认。

  (二)初审确认

  1.初审确认工作由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或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初审确认点联系方式一览表附后(见附件1)。

  2.报考人员应持二代身份证和相关申报材料原件,于8月2日前到所属地报名点按时完成初审确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通知,了解并同意《诚信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按报考条件申报相应职业(工种)和级别。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本人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报考资格不符或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应妥善保存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一个注册用户只能填报一个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此用户名和密码用于缴费状态查询、资格审核情况查询等。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务必保持畅通,以便重要事项的通知。

  4.报考人员于8月2日—8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核情况,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和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将报考人员纸质报名材料(1份)于8月6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以下简称“职业资格中心”),由职业资格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上须有审核经办人签字和审核部门盖章。

  (二)申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表中“单位或培训机构”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用印。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证明(1份)。

  5.安全驾驶年限和里程证明(1份)。

  6.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表中“单位或培训机构”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用印。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驾驶证复印件(1份)。

  5.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证明(各1份)。

  6.工作经历证明(1份)。

  7.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表格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www.jtzyzg.org.cn)下载。

  2.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技术论文、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驾驶证复印件(1份)。

  5.历年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安全驾驶经历和无不良教学记录证明(各1份)。

  6.工作经历证明(1份)。

  7.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3。

  (五)申报路基路面工(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表中“单位或培训机构”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用印。

  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证明(1份)。

  5.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2。

  (六)申报路基路面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表格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www.jtzyzg.org.cn)下载。

  2.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公开发表的技术论文、获奖证书、技师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工作经历证明(1份)。

  5.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3。

  六、鉴定方式

  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报考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方为合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报考人员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人员方为合格。

  七、考试地点和鉴定机构

  根据各盟市报考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另行通知具体的考试地点和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由职业资格中心从具有鉴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站中择优确定。

  八、收费标准与证书核发

  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职业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九、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全行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及时掌握报名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整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护工作,确保广大报考人员的健康安全。

  (三)各单位严格按程序统一进行报考人员材料申报工作,对报考人员个人越级申报的,职业资格中心将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通过人员档案的及时归档工作。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雨

  联系电话:0471-6965859 0471-6246792(传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邮编:010020

  附件:1.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初审确认点联系方式

   2.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

   3.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申报材料填写及封装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doc/2021/02/01/11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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