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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航空处,省铁路办,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成立“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和年度评选委员会的通知》(苏交建〔2020〕8号)要求,“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公路水运工程,应满足《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8〕3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中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

  (二)铁路、民航建设工程,可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申报;

  (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省、市品质工程创建项目,可直接挂牌创建。

  二、申报要求

  “优质工程”挂牌创建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可以由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可以确定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参建单位。

  三、其他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协调作用。

  (二)申报“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项目,按照办法要求提交一式二份《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其中一份《创建申报表》与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注:“参建单位情况”表应加盖参建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电子档同步发送至227526369@qq.com

  (三)除办法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还需提交: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

  2.项目施工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四)“关于印发《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8〕3号)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http://jtyst.jiangsu.gov.cn/)。

  (五)联系方式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 田丽娟 025-58786635

  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 李王丹 025-52853224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路168号7-2号楼205室。

   特此通知。

  

  

   “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3/18/art_71781_9707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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