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航空处,省铁路办,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成立“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和年度评选委员会的通知》(苏交建〔2020〕8号)要求,“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交通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公路水运工程,应满足《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8〕3号)规定(以下简称“办法”)中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
(二)铁路、民航建设工程,可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申报;
(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省、市品质工程创建项目,可直接挂牌创建。
二、申报要求
“优质工程”挂牌创建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可以由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可以确定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参建单位。
三、其他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协调作用。
(二)申报“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的项目,按照办法要求提交一式二份《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申报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其中一份《创建申报表》与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注:“参建单位情况”表应加盖参建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电子档同步发送至227526369@qq.com。
(三)除办法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还需提交:
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
2.项目施工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四)“关于印发《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8〕3号)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http://jtyst.jiangsu.gov.cn/)。
(五)联系方式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 田丽娟 025-58786635
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 李王丹 025-52853224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路168号7-2号楼205室。
特此通知。
“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1/3/18/art_71781_9707885.html
- [湖北]省道路运输事业发...21-04-07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1-03-27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23-07-12
- 党史学习教育在行动:哈密...21-04-09
- 长江沿岸公司实地勘察北沿...21-03-23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1-03-23
- 市交通局党委专题学习新民...21-04-09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开展...21-04-01
- 交通运输部点名曝光安徽一...21-03-24
- 截至目前我国铁路营业里程...24-12-27
- 新疆阿禾公路迎来首次冬季...24-12-26
- 宁波空管站组织开展塔台消...24-12-26
- 西北空管局天通公司开展转...24-12-26
- 西北空管局天通公司召开1...24-12-26
- 中南空管局气象服务部组织...24-12-26
- 中南空管局管制中心顺利完...24-12-26
- 西南空管局技保中心完成英...24-12-26
- 云南空管分局党委开展中心...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