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交运输〔2020〕39号)已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就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9号)要求,以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输〔2020〕38号),制定云南省“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二、意见征集
2020年4月,征求了省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等10家省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5月,向省人民政府上报《实施方案》请示,并按省人民政府的批办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先后多次组织省财政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专题研讨,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六个部分。
一是总则。明确了依法合规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原则要求。二是职责分工。明确了“公转铁”运输补助资金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职责。三是组织实施。按照《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资金的申报及拨付程序、申报条件及审核、公示要求,重点明确了专项资金下达及使用范围。四是绩效管理。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了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五是监督检查。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缓或停止实施补助等措施,同时暂缓或停止拨付、收回补助资金。六是附则。《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陶樯,0871-65309957)
相关政策: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结构调整“公转铁”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Item/26177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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