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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执法人员识破假货车电子运单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被称为“打假日”。当天,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了一起电子运单造假的湘F牌货车,驾驶员百般狡辩企图蒙混过关,被当场识破。该车还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根据相关规定将面临数万元罚款。

  当日下午,该支队下属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在松木工业园区附近查扣违法车辆时,发现正在等红灯的湘F牌货车十分可疑,执法人员通过电子运单执法系统查询显示,该车运送的货物为二氯丙烷,但附近几个化工企业均没有生产这种化工产品,于是对其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员刚开始一直说电子运单上就是他所承运的货物,直到执法人员要求对货品进行抽检化验时才乖乖拿出了纸质货单。货单显示,该车运输的是三氯丙烷。当执法人员怀疑电子运单造假时,司机竟辩称可能是多写了一横,把二氯丙烷写成了三氯丙烷,让人哭笑不得。

  二氯丙烷和三氯丙烷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前者是三类危险品,后者是六类有毒危险品。不同罐体的材质不同,如果混装不同的危化品极易发生泄漏。该车未按规定制作电子运单将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并抄告车辆所在辖区交通执法部门对其企业进行处罚。交通执法部门提醒,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并如实制作电子运单,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惩不贷。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gzdt/szdt1/202103/t20210316_14844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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