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
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对标北京、上海的基础上,围绕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委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2021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
发展若干措施
一、公路工程建设审批时间从项目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由55个工作日压缩为53个工作日。
二、地方铁路工程竣工验收承诺办结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三、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承诺办结时间,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四、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承诺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工作日当场办结。
五、对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车辆的许可中,将风电叶片运输车辆装车现场核验调整为信用承诺制审批,企业提供信用承诺书后直接审批。
六、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全程网办,实现行政相对人办事“一次不用跑”。
七、对各区开放运政系统权限,实现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自主打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方便行政相对人就近领取证件。
八、内河省际客船运输经营许可承诺办结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九、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承诺办结时间,由18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十、对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中,需要提交的“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实施承诺制。
十一、进一步优化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对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匹配的单位申请网上小客车更新指标,实施系统智能比对后自动生成更新指标,无需申请单位再提交证明材料。
附件: | 津交发[2021]16号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docx |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GK6002/ZCWJ_1/WZFWJ/202102/t20210219_5359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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