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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长江保护法》(图)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理解《长江保护法》,2月24日,长航局党委举办了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法制辅导宣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兼总工程师夏青研究员以视频录像的形式作专题辅导。他讲解了《长江保护法》与长江生态航运、生态流量与生态航运、生态标准与通航河道保护关系,讲述了长江生态航运目标、法律责任等内容,较全面地解读了《长江保护法》。
长航局党委书记唐冠军主持学习,《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流域特别法,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开创性地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框架,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可靠的法律保障。《长江保护法》体现了坚持统筹协调、系统保护,体现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体现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体现了坚持责任导向,凝聚执法合力。唐冠军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弄懂吃透《长江保护法》的精髓要义,重点领会立法所体现出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点,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指导工作。为此,他提出贯彻落实五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对接配合,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四是对照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五是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协同合作。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以法治力量护航保障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各界形成保护发展合力,在保一江清水东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长航局党委中心组成员,长江航运总医院、中国水运报社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长航局机关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机关主会场参加学习。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口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及其所属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法制部门全体人员在各自视频点参加学习。(刘铭)

  


原文链接:http://www.mot.gov.cn/difangxinwen/xxlb_fabu/fbpd_chagnhangj/202102/t20210226_3528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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