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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做好大雾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中央气象台2月12日18时继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12日夜间至13日上午,华北的平原地区、黄淮西部和南部、江淮西部、江汉、江南、四川盆地西南部、贵州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雾,其中,河北中部、天津西部、山东西部、河南东部、江苏北部、湖北东部、湖南东北部、浙江中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局地有能见度低于50米的特强浓雾。

  2月12日19时,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联合发布《重大公路气象预警》,要求京津冀苏浙鲁豫鄂湘川贵等地有大雾天气的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及时关注此轮大雾影响,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一是要求涉及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运营单位,落实应对大雾天气工作方案和措施,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加强公路巡查和执勤,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严重拥堵情况。二是严格按规定做好路网管控工作,全力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科学的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援工作。三是及时向公众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安全出行,保证公路运输通畅。

  请广大公众及时关注天气和路况发布信息,合理安排出行。


原文链接:http://www.mot.gov.cn/difangxinwen/xxlb_fabu/fbpd_shandong/202102/t20210218_3525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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