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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澜沧江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云南玉临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云南省墨江至临沧公路澜沧江特大桥航道通航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玉临发〔2024〕10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审核意见如下:

  一、桥梁选址

  桥梁选址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等规定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航道通航标准

  通航影响评价报告按内河Ⅳ级航道标准、选用500吨级货船作为代表船型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符合《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2014—2030年)》。

  (二)设计通航水位

  省略。

  (三)通航净空尺度

  桥梁采满足内河Ⅳ级航道通航净空尺度要求。

  三、航道影响评价

  同意通航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桥梁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结论和建议。

  四、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通航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二)为确保大桥运营期通航安全,你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增设大桥墩柱防护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应当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有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按程序重新开展评价后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二)你公司应及时向辖区交通管理部门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

  (三)普洱市、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应按行业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对该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原文链接:http://jtyst.yn.gov.cn/html/2024/zhengwugonggao_1218/3133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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