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厅收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转来举报信息,反映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核查,确认该企业存在提供虚假业绩申报资质的不良行为,且其中部分业绩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规〔2021〕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规〔2021〕4号)《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试行)》(皖交建管〔2011〕124号)等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标注虚假业绩。对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3条不实业绩信息,标注为虚假业绩。
二、实施重点监管。将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对象,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信息录入申请。
三、扣减信用分值。责成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部、省信用评价规则严肃处理,对其2024年度信用评价进行扣分。
四、公开不良行为。在部系统政务公开、省厅网站等平台公示弄虚作假企业的不良行为。
各从业企业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合规守法经营,在信息录入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录入虚假信息,不得利用虚假业绩在招投标、企业资质申报等事项中谋取不当利益。针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路建设市场诚信建设,加强对从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监管,督促辖区内其他从业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惩治弄虚作假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2589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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