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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正当时 ——《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 新疆兵团交通运输局 作者:佚名

  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明确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并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8月2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上述两项重要政策文件,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副所长吴睿接受记者专访,对政策出台背景、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事宜进行具体解读。

  

  推动道路货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营运货车是道路货运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今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3月7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货车更新补贴,支持老旧柴油货车等更新。5月3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等七大行动。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据统计,2023年年末,全国拥有载货汽车1170.97万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40余万辆。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既有助于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缓解货车运力过剩问题,促进道路货运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又有利于扩大投资、推动产业升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力保障,对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战略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根据两项政策文件,新一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综合考虑二手车残值、新车销售价格、车辆报废拆解价格等多种因素,同时参考上一轮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地方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报废等补贴标准,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设置体现了鼓励引导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换代、有序推动新能源货车应用的政策导向。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主要支持3个方向:一是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年限,给予1—4.5万元/辆的补贴;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在提前报废补贴的基础上,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还可获得2.5—6.5万元/辆的更新补贴,新购新能源货车还可获得3.5—9.5万元/辆的更新补贴;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例如,报废一辆距离强制报废年限4年(含)以上的重型国三排放标准货车,并新购一辆4轴及以上新能源重型货车,可获得14万元的补贴。

  

  明确补贴资金申请条件

  

  根据两项政策文件,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由营运货车所有人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真实完整、清晰可辨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登记注册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报废车辆应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购置车辆应为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货车。

  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应已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

  此外,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即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补贴资金申请由多部门协同审核,鼓励地方通过政务便民系统等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其中,市级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审核,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审核,公安交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

  


原文链接:http://jtj.xjbt.gov.cn/c/2024-09-05/83560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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