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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2线塘坊梁至下马关段路面提升工程监理及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招标条件

  省道202线塘坊梁至下马关段路面提升工程监理及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4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4〕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202线塘坊梁至下马关段路面提升工程为普通省道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省道202线K113+850(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塘坊梁村)处,路线沿旧路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省道202线K150+594(同心县下马关镇南侧银昆高速下马关收费站平交口)处,路线全长36.744公里。本项目维持旧路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路面提升改造,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8.0米,其中K123+300~K126+150(韦州街道)段、K143+200~K145+495 (下马关街道)段为城镇路段。新建桥涵涉及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维修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50、小桥及涵洞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在 0.2g。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标准规范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根据工程特性和规模,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第1标段

  监理

  (总监办)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同时包含项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甲方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有关工作。

  第2标段

  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

  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设施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配套工程的常规试验及检测工作,机电设备检测同意外委。(不含交工、竣工检测内容)

  2.3服务期限: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期16个月,即48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6个月。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第1标段(监理)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成员:①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③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第2标段(试验检测)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企业

  业绩

  第1标段(监理)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第2标段(试验检测)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业主试验室检测业绩。

  主要

  人员

  第1标段(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第2标段(试验检测)

  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或业主试验室主任;或至少担任过2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技术负责人或业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撤离。

  注: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予认可。

  2.如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未填写在岗要求或未提供发包人承诺证明材料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财务

  /

  企业

  信誉

  第1、2标段: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主任自2021年8月2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2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与本次项目施工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8月27日18时3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取消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0951-6076806

  招标代理: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高林平、刘瑛

  电话:0951-8569287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zdlygk/jtjsxmztb/zbgg/202408/t20240821_4630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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