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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未来将严格开展失信惩戒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在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金贤东表示,对于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的,督促地方按照相关法规抓紧编制补充目录和清单,地方其他政策文件不得作为编制目录和清单的依据。

  在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推动主管或监管部门出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名单的认定标准、移出条件、程序以及救济措施。

  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限定的范围,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及失信惩戒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室主任 金贤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部门协同力度,持续提升信用修复效率,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更加方便快捷地修复信用,更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xyjt/lhjc1/202405/t20240529_9576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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