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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实施《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等4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2 来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等4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已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DB33/T 310021-2024)由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江苏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等共同编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联系人:李鹏世,电话:15397137002。

  二、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盾构隧道运营期结构安全评价与病害处置技术规程》(DB33/T 310019-2024)由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编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联系人:孙飞,电话:17761291293。

  三、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3/T 310020-2024)由江苏智能交通及智能驾驶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编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联系人:涂辉招,电话:15901696871。

  四、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长大桥梁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规程》(DB33/T 310022-2024)由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圭目机器人有限公司等共同编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联系人:叶品,电话:15355762096。

  五、以上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口省厅,标准宣贯、培训、咨询等具体工作委托各主要编制单位承担。请各单位在实施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及时向标准主要编制单位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以利修订时参考。标准文本可在浙江标准在线网站(https://bz.zjamr.zj.gov.cn/)下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zj.gov.cn/art/2024/5/10/art_1229114320_2519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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