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3〕1378号)要求。现就试点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领域
聚焦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领域,通过真实应用促进技术提升、依托真实场景凝练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自动驾驶方向,支持在首批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试点场景、扩大试点规模,打造常态化运输服务和全流程自动化作业模式。智能建造方向,支持在道路、桥隧、港口、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及部品部件建造等方面探索智能化技术应用方案,提升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
二、试点征集
(一)项目策划。申报单位应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立足实际业务需求、找准应用场景,统筹考虑试点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经济性,按照部明确的试点任务领域(见附件1),科学策划试点主题和主要内容。
(二)申报组织。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协同开展试点,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优先支持用户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结合业务生产实际及技术优势,研究提出试点目标、具体任务、实施周期、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并编制试点项目申报书。试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送至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厅科技处 鲍希琰,江苏省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B703 025-52853257,895371043@qq.com.
厅科技处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10/17/art_86486_11042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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