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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1、各候选单位要面向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优先推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候选人和候选人所在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并附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核意见。推荐过程严格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等相关规定。

  3、候选人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提名书(提名书应按国家奖提名通知中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提名材料模版填写,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网站:https://www.nosta.gov.cn下载)、《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简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提交到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厅科技处将将按规范程序组织遴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报送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B703;联系方式:鲍希琰,025-52853257。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厅科技处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12/18/art_86486_11102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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