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减四增”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一、2023年工作情况
1、开展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环评。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2023年,编制完成《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设置环境影响评价专篇,进行了必要的环境影响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该规划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持续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贯彻落实好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和《山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推动提升铁路水路运力运能,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组织山东区域铁路运输互保协议签约活动,签订年度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积极协调全省各市、县(区)与国铁济南局集团车务站段成立“公转铁”工作专班,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合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全省多地出台了定向补贴政策,路地联合开展座谈、推介、宣贯200余场次,走访对接企业500余家。大力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着力优化港口集疏港运输结构。2023年1-10月份,全省铁路水路货运周转量591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5%,较2020年全年增长66.7%。铁路货运量3亿吨,同比增长7.5%,水路货运量2.1亿吨,同比增长21.4%,均明显高于公路1.5%的增速。指导5个城市扎实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打造绿色货运配送节点网络体系。实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生态环保部门尾气排放监测系统联网,共维护治理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8万辆。
3、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我省已形成“四纵四横”骨干货运铁路网,并全部实现电气化,货运铁路总体布局日趋完善。组织开展山东省铁路专用线布局规划研究,形成《山东省铁路专用线布局规划研究(2023-2035)》,研究制定《山东省货运铁路联网、补网、强链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截至11月末,国家一期计划中的10条铁路专用线(2条重复,实际为9条),已建成3条,在建1条,5条不再建设。2023年开工济宁港航龙拱港等铁路专用线4条,建成兖矿东平陆港等铁路专用线6条,截止目前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通达铁路专用线比例达到84%。督促落实施工工地、货场、堆场等扬尘管控措施。
4、多措并举加强危货运输监管。一是打造危货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全国样板。选取东营作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监管效能”试点城市,围绕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体制机制创新和跨部门协同监管进行重点培育。指导东营市构建“联管联控、一体运行”管理新体制,建立“装、运、行、停”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新机制,探索“人、车、企”全方位监测评价新模式,并根据省政协委员建议开展危货车辆电子押运试点。李小鹏部长现场考察时对东营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交通运输部对东营典型做法进行了全国推广。积极争取将东营危货协同监管列入交通强国国家级试点。二是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做好联网联控常态化抽查,全年共抽查“两客一危”车辆131899辆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097项,并抄送同级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三是加强危货电子运单应用。通过开展月度考核通报、加强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提升应用水平,实现对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监管,并将电子运单应用情况纳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评价体系,年底将对各市全年应用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并打分。截至2023年10月底,全省累计填报电子运单2342.66万单,企业覆盖率达到99.72%,同比增长1.58%,车辆覆盖率达到99.67%,同比增长7.17%,在全国统计排名中位居前列。四是强化应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管理系统”。在全省推广使用“罐检系统”,通过信息交叉比对,验证罐检过程的真实性。同时便于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系统的统计查询功能对本企业、本地区罐检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精准把控。今年共通过罐检系统检测罐车20237辆。
5、扎实进行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核查工作。在全省常态化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非依法拆解淘汰车辆排查核实工作,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缉查布控系统、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北斗系统,分别核查非依法拆解淘汰车辆运行轨迹,并做好核查记录台账存档工作。2023年1-10月,全省国三车淘汰工作各级成员部门通过运行轨迹核查、遥感监测筛查、人工检测、路检路查、夜检夜查、集中停放地抽测等方式,抽检柴油车88.7万辆次,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路检2849次。
6、实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对国省干线在建项目和在役公路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和扬尘治理。其中,全省在建项目主要采取设置扬尘监测设备、喷淋设施、防尘网覆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等扬尘防治措施,截止目前国省道共计59项在建项目(其中高速公路22项、普通国省道项目37项),2023年度累计使用雾炮车13414辆次,喷淋设备11021台班,冲洗设备289432台班,抑尘剂1053吨,扬尘监测设备3696台;在役项目管养里程共计26257公里,保洁里程25174公里,清扫车数量10518辆次(其中湿扫车数量7634辆次),洒水车数量8445辆次,累计投资51158万元。指导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落实施工区域围挡封闭化施工,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巡查,取得良好成效。
7、落实噪声污染管控要求。公路项目在设计阶段加强噪声源头管控,要求在设计阶段进行噪声评估,在噪声敏感路段采取多种手段降低噪音,环评工作中加强对噪声控制相关内容审核。指导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现场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济南城市轨道交通在地下车站桩基施工过程中采用集束式反循环气动潜孔锤,有效减低噪音,同时增加预制构件的使用,减少现场施工作业量,以减少噪音排放。青岛地铁增加防噪音大棚的使用,对切割机、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取了隔音措施,在整个全封闭围挡内侧布设具有良好吸音效果的聚酯纤维吸音板。
8、开展港口大气污染管控。指导省港口集团搭建大气环境智慧管控平台,创新打造全国沿海港口首个跨区域、多港区统筹联动的大气环境智慧管控平台,布设113个空气监测微站。强化大宗干散货作业抑尘,省港口集团建有54千米抑尘墙、110座洗车台、247千米散货流程(含皮带机、管带机),配备各类除尘器579台,洒水车、清扫车、雾炮车等各类环保设备605台。日照港投资2亿元建成了全国沿海港口首座焦炭“散改集”条形仓,实现了重点环节密闭作业。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建立粮食运输全封闭、除尘系统全覆盖作业流程,倾力打造“无尘示范码头”。
9、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全省沿海港口全部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了接收协议,具备了应接尽接能力;建有港区生活污水处理站36座,港区各类污水规范收集、合规排放或回用。内河方面,海事监管系统运维单位整合监控、船闸、港口污染物接收电子联单数据,开展精准执法,前三季度,我省内河港口(含流动接收船)共收集内河船舶移交的生活垃圾85.5吨、生活污水1213.1㎥、油污水70.8㎥。
10、落实港口危化品存储监管。年内组织开展专家诊断式安全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00家次,发现督促整改隐患1500余项。同时开展全省危化品储罐、原油、危化品码头等重点风险点专项检查,对设施安全、溢油处置物资等进行检查。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基础信息库。配合山东海事局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山东省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就规划初稿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
11、持续推动港口岸电建设。指导省港口集团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广青岛港“一船一确认”模式进一步推进岸电常态化使用的通知》,在省港范围内强制推行“一船一确认”模式,确保岸电“应接尽接”。目前渤海湾省际客(货)滚船舶已常态化使用岸电,2023年1至11月份靠泊使用3753艘次、接电17477小时、使用878.83万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31.5%、246.3%、195.3%。
12、加快内河航道建设。京杭运河枣庄段整治工程、大清河航道工程等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计划年底开工微山三线船闸、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等项目。目前京杭运河已全线基本达到二级航道标准,2000吨级船舶、万吨级船队可从济宁直达长江。小清河航道、船闸、桥梁等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开展试运行。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到1100多公里,预计2024年航道里程能达到1200公里。
13、完善内河船舶污染物防治。巩固南四湖流域船舶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健全内河船舶防污染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先交付后作业”工作机制,开展内河船舶防污染整治“回头看”,常态化开展南四湖流域船舶污染防治专项督导检查,严防船舶污染水域事件。当前全省内河船舶防污设备规范运行船舶7147艘,占比达95%,奠定南四湖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等级基础。加大船舶供受油作业监管力度,要求作业期间留存油样和作业单据,确保内河船舶使用含硫量低于10毫克/千克的燃油。
14、强化船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我省内河通航水域未发生船舶污染水域事件。全面调研摸底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制定《山东省省级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应急设备物资目录(省级)》和《山东省省级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管理办法》(文件正在印发过程中),争取305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设立省级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补齐应急物资不足和救援力量薄弱短板。
15、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会同十五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压实各项重点任务,指导各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全省共6市荣获“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济宁、日照两市成功进入“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济南、济宁、日照等市出台市级优先发展指导意见,13市实行成本规制,日照等市港湾式停靠站建设成效明显,全省加快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新格局。
16、推广新能源出租车。将推广新能源车辆列入2023年全省城市交通重点工作,印发《2023年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年推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把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情况作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督促各市持续提升出租领域新能源车辆应用占比。前三季度,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94.94%。
17、推广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铁路货场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所辖货场内有装卸作业的车站共有8个,装载机械和进车车辆共计159台,其中新能源数量为133台,占比为83.65%。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按照要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场前进行核查、登记,对老旧机械设备进行报废淘汰,严禁进场使用,在建项目进场设备喷涂环保码、排放标准。督促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推广。指导省港口集团率先发布《移动源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老旧设备淘汰更新计划并推进实施,2023年淘汰各类流动机械260台,更新或新购设备115台。新购流动机械方面,集卡、牵引车、自卸车、集装箱空箱堆高机、3t及以下叉车、现场通勤车等适用车型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鼓励扩大适用车型范围,不断提高清洁用能设备占比。2023年实施港区换电站倍增计划,预计年底港区将建成9座换电站,更新新能源车辆300辆。
二、存在的问题
1、交通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不完善,省内高铁通达度不够高,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相对不足,部分铁路项目未纳入国家有关规划,近期难以实施。公路网建设发展不平衡,仍需扩面提标。内河航道联通度不够,内河港口与沿海港口缺乏联动。我省沿海主要港口、枢纽机场在“一带一路”等国际运输大通道中的地位还不突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相对单一。
2、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相对独立发展,对资源的统筹优化和综合利用考虑相对不足。铁路、轨道、机场、港口综合客运枢纽,没有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中实现统筹,一体化衔接程度较低。多式联运占比不够高,“公转铁”“公转水”等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水利、信息等其他类型基础设施系统集成度不够,缺乏统筹谋划、协同布局、共同开发,系统发展理念尚未形成。
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强化。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由重点整治阶段转变到系统治理阶段,是美丽中国、交通强国、综合立体交通网、绿色交通等系统性工作的重要内容,现有工作体系难以承担转型需求。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一岗双责,具体工作由诸多内设部门负责,系统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1、持续织密交通网络。坚持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一体推进,加快在建高铁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莱芜至临沂等高铁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探索建立济南、青岛高铁公交化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省内高铁通达度,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货运铁路联网、补网、强链工程。聚焦公路网扩面提标,高速公路加强区域间快速联通,加快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注重提升普通国省道品质,推进农村公路过窄路面改造和错车道建设。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谋划推动京杭运河山东段全线通航,积极研究小清河与京杭运河连通工程,开展黄河适宜航段通航可行性分析论证,构建通江达海内河水运网。
2、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步伐,推动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创新推广我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运营模式,提升运输组织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零碳”服务区,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保护,促进交通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交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模式。大力倡导和发展绿色交通方式,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交通装备推广应用力度。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做。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及时部署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度,适时开展行业督查。着力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实施系统性工作,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统筹各业务板块,不断理顺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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